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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建部关于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材料、 部品采购信息平台的通知

2021-11-29 03:36

关于转发住建部关于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材料、
部品采购信息平台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住建部建办保〔2011〕44号文明确提出,为确保高质量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由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组织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材料、部品采购信息平台,旨在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性价比优良的部品和材料,推广应用符合技能环保要求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和性能。
        《保障性住房建设材料、部品采购信息平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三款部品部件和材料供应企业申报类别包括:平台的部品部件和材料供应企业覆盖住宅生产建设和装饰装修过程中全部设备、材料、部品和技术,包括:结构预制构件、钢材、水泥、墙体保温系统、模板、脚手架、腻子、建筑门窗、建筑涂料、木结构房屋、规格材及建筑用木制品、防水卷材、散热器、门窗配套件、扣件、砌块、厨房部品、卫生间部品、建筑模板、地板及人造板、管件管材、屋面和屋面瓦、遮阳部品、装配式装修、太阳能系统、建筑新风换气系统、水处理系统、热泵系统、建筑智能化、垃圾处理系统、瓷砖等。
        实施办法第四款供应企业的准入条件中的第8条规定:部品部件和材料必须通过国家级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
        请各获证企业按照实施办法第六款供应企业需提交的相关资料要求,进行申报。
        未获证企业请与我中心联系,具体方式如下:
联  系  人:佟晓超、马捷
电    话:010-64517807、64517844
网    址:http://www.cabrcc.com.cn
邮    箱:xiaochao.tong@googlemail.com    
          majiejie2002@yahoo.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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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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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口我中心在此提醒望广大学员及相关单位谨慎识别,不要相信“兼职/挂靠”、“职业/执业资格”、“从业资格”、“资格认证”、“资格认定”、“注册建造师考试加分”、 “免考”、“直出”、“包过”等违规误导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对于假借我中心名义的不法行为,我中心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举报电话:010-64518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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