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五期碳排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考试工作”进行评价监督的通知

 

2021年2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指出:要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同时,该方案指出要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建设一批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为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建立碳排放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发展的长效机制,助力我国“双碳目标”早日达成,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决定联合北京中培国育人才测评技术中心共同开展碳排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考试工作。其中北京中培国育人才测评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和实施考前培训工作,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负责对培训和考试过程进行评价监督。

第五期碳排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考试工作已正式启动,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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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考试安排及合格标准等详见附件1:《关于开展第五期碳排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考试工作的通知》。碳排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采用线上考试模式,考试系统登录需人脸识别验证,考试全程视频监控,在线作答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2。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阅读附件相关内容,严格遵守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共同做好第五期碳排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考试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如发现违规宣传、虚假承诺等问题可直接向认证中心投诉。

指导和评价监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

联系电话:010-64518498  

培训组织实施单位:北京中培国育人才测评技术中心

联系电话:010-56538990  010-56538978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

                       2022年11月6日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五期碳排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考试的通知.pdf

附件2:在线考试作答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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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知情函

口口已成功报名的学员在完成要求的学时后,可以参加当期的考试。对于经考前培训学时达标并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颁发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其证书性质为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证书,非职业/执业资格和职称类证书,表明学员完成了相应培训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考试,反映学员掌握了一定的技能知识,不存在可转为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挂靠等情况。
口口我中心在此提醒望广大学员及相关单位谨慎识别,不要相信“兼职/挂靠”、“职业/执业资格”、“从业资格”、“资格认证”、“资格认定”、“注册建造师考试加分”、 “免考”、“直出”、“包过”等违规误导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对于假借我中心名义的不法行为,我中心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举报电话:010-64518498。

请勾选考生知情函,然后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考生知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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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口已成功报名的学员在完成要求的学时后,可以参加当期的考试。对于经考前培训学时达标并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颁发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其证书性质为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证书,非职业/执业资格和职称类证书,表明学员完成了相应培训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考试,反映学员掌握了一定的技能知识,不存在可转为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挂靠等情况。
口口我中心在此提醒望广大学员及相关单位谨慎识别,不要相信“兼职/挂靠”、“职业/执业资格”、“从业资格”、“资格认证”、“资格认定”、“注册建造师考试加分”、 “免考”、“直出”、“包过”等违规误导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对于假借我中心名义的不法行为,我中心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举报电话:010-64518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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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口已成功报名的学员在完成要求的学时后,可以参加当期的考试。对于经考前培训学时达标并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颁发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其证书性质为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证书,非职业/执业资格和职称类证书,表明学员完成了相应培训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考试,反映学员掌握了一定的技能知识,不存在可转为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挂靠等情况。
口口我中心在此提醒望广大学员及相关单位谨慎识别,不要相信“兼职/挂靠”、“职业/执业资格”、“从业资格”、“资格认证”、“资格认定”、“注册建造师考试加分”、 “免考”、“直出”、“包过”等违规误导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对于假借我中心名义的不法行为,我中心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举报电话:010-64518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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